“性”与“相”的合称。佛教名词。“性”指事物固有的、不可改变的本质或本体;“相”指事物显露在外部的形象。《大智度论》卷三十一:“性言其体,相言可识。”佛教内部对性、相有不同的解释,在中国可分为“空宗”与“相宗”两大派。以一切现象本无自性,诸法法相均属虚幻不实,被视为“空宗”;以“唯识”来说明诸法缘起的本质,通过分析法相,说明诸法“唯识”性质,被视为“相宗”。
性无善恶论
战国时告子的学说。《孟子·告子上》:“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认为性与生俱来,是人的饮食男女等生理欲望,无善恶之分,而与孟子“性善”论不同。北宋王安石也主张此说,认为“有情然后善恶形焉,而性不可以善恶言也”(《原性》)。
性味归经
中医术语。对中药性能的一种总结。性指寒、热、温、凉四种药性,亦称四气;味指辛、甘、酸、苦、咸五种味道,称为五味。归经是指药物对于机体某部分某一经及其相应脏腑或几个经发生明显作用,而对其他经则作用较小,或没有作用。
性伪
荀子术语。性指人之自然本性;伪即为,指人在后天之所为。《荀子·正名》:“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性为“天”之所就,伪为人之所为,此即性伪之分。故谓“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荀子·性恶》)。
性善论
孟子的人性学说。认为人生来具有别于其他动物的理性与道德观念,即生而性善。根据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之说,认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人天生具备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即是仁义礼智之端,故曰:“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人性之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品行恶者并非其性亦恶。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以性善论作为其“仁政”的理论基础。唐李翱著《复性书》,认为人性善,而“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至宋,张载、二程、朱熹则认为性有“天地之性”(或“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之分,“天地之性”至善,人之恶者均由“气禀”昏浊所致。
性三品
西汉董仲舒和唐韩愈的人性论。指人性之上、中、下三等品格。春秋时孔子认为“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雍也》),认定“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是把人性分等的发端。董仲舒把人性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春秋繁露·实性》)三等,而以“中民之性”为其论述的重点。主张“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同上,《深察名号》),而“中民之性”可善可恶,故“今万民之性待外教,然后能善”(同上)。韩愈进而把“性”与“情”对立起来,谓“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也者接于物而生也”(《原性》)。认为“性”是天赋的,其内容为仁、义、礼、智、信。“情”是后天形成的,其内容为喜、怒、哀、惧、爱、恶、欲。“性”、“情”各分为上、中、下三品,谓“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焉;下焉者,恶焉而已矣”(同上)。而以上、下二品为其论述之重点,并修正孔子“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之说,主张以刑杀制伏“下品之性”。
性命
中国哲学术语。指人物之性的来源。《礼记·中庸》认为:“天命之谓性。”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立命”的主张也以人物之性为天命之所赋。《易·乾彖》以“乾道变化,各正性命”的命题对思、孟之说作了概括。东汉王充则强调人生性命皆“初禀自然之气”(《论衡·初禀》),而与上述论点相对立。宋明理学家多从孟子说。程颐认为“心即性也。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视人物之性为“道”的体现。朱熹认为“天则就其自然者言之,命则就其流行而赋于物者言之,性则就其全体而万物所得以为生者言之,理则就其事事物物各有其则者言之”(《语类》卷五)。以人物之性禀受于天运之自然,但又是从属于“理”的。明末清初王夫之提出“天所命人而为性者,则以其一阴一阳之道成之”(《张子正蒙注·诚明篇》)。企图以元气一元论来说明人物之性的形成。
性理精义
书名。清李光地等撰。十二卷。成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依据明胡广《性理大全》删繁就简,精选周敦颐、邵雍、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人文集与语录,按程、朱提出的为学次第重新编排,使天理性命之说更加突出。康熙亲自作序,成为清代学人必读之书。有《四部备要》本。
性理大全
书名。明胡广等奉敕撰。七十卷。成于永乐十二年(1414)。前二十六卷收集周敦颐《太极图说》、《通书》,张载《西铭》、《正蒙》,邵雍《皇极经世书》,朱熹《易学启蒙》、《家礼》,蔡元定《律吕新书》,蔡沈《洪范皇极内篇》九种著作。后四十四卷按门类编排,取宋儒之说一百二十家,分为理气、鬼神、性理、道统、圣贤、诸儒、学、诸子、历代、君道、治道、诗、文十三类,内容庞杂。书成后,由明成祖敕命颁行天下,列入学宫。清圣祖命李光地“删其支离,存其纲要”,成《性理精义》一书。
性理
宋明理学范畴。程颐提出“性即理也”(《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二上),以性为理之体现。朱熹认为“性即理,未有不善者也”(《孟子·告子上》注),认为体现“理”的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是人性所固有的,是永恒的天理,因此人们必须绝对服从它。宋明理学家多讲“性理”,故理学亦称“性理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