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副军校为第六阶,从三品,相当于旧制的游击,有任教练官、一等参谋官等官的资格。
分类目录归档: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副王
渤海国王之长子的称号,犹唐之太子。
馆伴使
官名。宋、辽与宋、金间使臣往来,进入对方辖区时,对方派人相接,称接伴使;至京师后,另派人相伴,称馆伴使。
馆阁
宋沿唐制,置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三馆,又置秘阁、龙图、天章等阁,分掌图书经籍和编修国史等,通称馆阁。明、清并宋馆阁职掌于翰林院,故通称翰林院为馆阁。馆阁中人作文,文体、书体皆尚典重工整,俗称馆阁体。
崇禄寺
官署名。辽以避太宗耶律德光名讳,改光禄寺为崇禄寺。
辅国公
见“不入八分辅国公”、“不入八分公”。
崇文馆
唐官署名。太宗贞观十三年(639),置崇贤馆,属东宫系统,有学士二人,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均如门下省所属弘文馆之例。学士之下有校书郎二人,掌校理书籍。高宗上元二年(675),避太子李贤名讳,改称崇文馆。学士出缺时,由庶子领馆事。肃宗时,以宰相为学士,领馆事。德宗贞元八年(792),隶左春坊。
崇文门监督
清官名。掌京城崇文门税关征收入京师商税及田、房契税与其他商税。官分正、副,另有左、右翼,由内务府大臣及尚书、侍郎兼充。
崇文院
官署名。宋初承唐制,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称为西馆。太平兴国三年(978),建三馆书院,迁贮三馆书籍,赐名崇文院。端拱元年(988),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仍与三馆总称崇文院。
崇祥总管府
元官署名。属太禧宗禋院。掌大承华普庆寺财产。至大元年(1308),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二年,改延禧监,不久改崇祥监。四年,升为崇祥院。泰定四年(1327),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天历元年(1328),改崇祥总管府。有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等官。所属有永福营缮司、昭孝营缮司、普庆营缮司、崇祥财用所、永福财用所、镇江稻田提举司、汴梁稻田提举司、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冀宁提领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