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任命状的一种。宋任用官员有官品者给告身,无品者或一时差遣,不论职任轻重只给黄牒。哲宗绍圣间(1094-1097)规定:侍制以上、知州及安抚使、监司初次任命与再任皆结告身,尚书、侍郎、两省官、御史台官之外,其他官员及监司本等内改易者,与无官品者皆给黄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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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堂司
明宦官机构,四司之一,掌宫内沐浴事务。
基下
渤海国称王为基下,亦称可毒夫、圣王。
祭酒
官名。古礼,祭祀宴飨时,由最年长者举酒以祭于地,故祭酒为尊称。战国时齐国稷下学官尊长亦称祭酒。《续汉书·百官志二》刘昭注引汉人胡广说,谓官名祭酒,系部门之长。汉博士之长,本称仆射,东汉改为博士祭酒,秩六百石,此外又有郡掾祭酒、京兆祭酒、东阁祭酒等。西晋以国子祭酒为国子学之长。历代沿置。北齐国子寺,隋、唐国子监,都以祭酒为长。历代均置。唐国子监祭酒秩从三品。明、清祭酒从四品。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国子监,设学郡,置尚书,国子监祭酒乃废。
馆阁校勘
宋官名。天圣四年(1206)置,掌校雠典籍,常以选人和京官兼领。
辅国侯
官名。汉时西域各国多有此官,《汉书·西域传》记各国官名,鄯善、且末、小宛、于阗、莎车、温宿、乌贪訾离、卑陆、卑陆后、郁立师、单桓、蒲类、蒲类后、劫、狐胡、山、车师前十八国,均以辅国侯居诸官之首。疏勒、姑墨、龟兹、焉耆四国列于第二或第三位。
馆职
宋馆阁官员,自直秘阁、直馆、直院至校勘、检讨及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皆称馆职,由文学之士考选授职。元丰改制,并崇文院入秘书省,秘书省官著作郎、校书郎亦称馆职。
辅国将军
始见于汉末,献帝以伏完任之。南朝宋曾改为辅师将军,旋复旧称。梁不用为将军号。北魏、北齐仍置。明、清为爵名。明用以授郡王诸孙。清为宗室封爵第十级,在镇国将军下,奉国将军上。
鸿胪寺
官署名。汉九卿中的大鸿胪。东汉后主赞襄礼仪。南朝梁始以署为鸿胪寺,官为鸿胪卿。北齐设卿、少卿各一人。隋开皇时一度废入太常,十三年(593)复置。唐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宋沿置。南宋并入礼部。金、元不置。明、清又置。明分司仪、司宾二署,凡朝会、宾客、吉凶仪礼,无所不管。清不分署,所掌惟朝会、宾飨赞相礼仪,设官则在卿之上,另有管理寺事大臣,由礼部满洲尚书兼任。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并入礼部,旋复旧。三十二年,再次并归礼部,遂废。
辅国上将军
武散官名。见“辅国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