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隆祥使司

元官署名。属太禧宗禋院。掌南镇国寺财产。至大元年(1308),建立南镇国寺,置规运提点所。二年,改规运都总管府。三年,升隆禧院。天历元年(1328),改隆禧总管府。有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判官等官。所属有福元营缮司、普安智全营缮司、祐国营缮司、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田赋提举司、资用库、万圣库等。

官名。掌刑狱。《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伤,察创视听,审断决狱,讼必端平”。郑玄注:“理,治狱官也。”春秋时晋国设有此官。《左传·昭公十五年》:“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杜预注:“士景伯,晋理官”。战国时楚国设有廷理,掌刑罚,见《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秦在九卿中设廷尉,掌刑狱。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年)复为廷尉。衰帝元寿二年(前1年)又为大理。

梅勒额真

官名。清太祖定八旗制度,每固山(旗)除固山额真外,设左右梅勒额真为副职。天聪八年(1634),改八旗官名,梅勒额真改称梅勒章京。世祖顺治十七年(1660),定梅勒章京汉称为副都统。

梅勒章京

官爵名。清初官爵名多袭用明朝旧称,天聪八年(1634),易满语,改副将为梅勒章京。顺治四年(1647),将作为爵名的梅勒章京改称阿思哈尼哈番。乾隆元年(1723),定阿思哈尼哈番的汉字为男。

理藩院

清官署名。崇德元年(1636)置蒙古衙门,三年(1638)改名理藩院。掌蒙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部界、封爵、官属、赋税、兵刑、交通、朝觐、宗教等事。先属礼部,顺治十八年(1661)改与六部同等。主官有尚书、侍郎,并以满洲大学士一人为管理院务大臣,所属有旗籍、王会、柔远、典属、理刑、徕远六司。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理藩部。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辛亥革命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