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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

春秋晋置。在今山西阳曲县东北大盂。《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前514):魏献子为政,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孟丙为盂大夫”。战国至三国魏属太原郡,西晋属太原国。北魏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分汾阳县复置。属并州。大业初又并入汾阳县。

盂兰盆节

又称孝亲节、鬼节、中元节。南朝节令之一。逢农历七月十五日举行。盂兰盆为梵文音译,意即“救倒悬”。故事出自西晋竺法护译《佛说盂兰盆经》中之“目连救母”,释迦弟子目连见已故母亲在地狱受苦,如同倒悬,便求佛救度。释迦要其在七月十五日(即僧众安居终了之日),备百味饮食,供养十方僧众,可使母解脱。南朝梁武帝首创盂兰盆会,以招待十方僧众。宋元以后,设盆会已主要为布施饿鬼。

①即*唐盂。春秋宋地,在今河南睢县西北。《春秋》僖公二十一年(前639):“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盂。”《公羊传》作“霍”,《谷梁传》作“雩”。②古代盛水或盛饭器。陶或青铜制成。器作侈口、深腹、圈足。青铜制的盂有的两侧有附耳,与簋相似,但形体较大。流行于商代和西周。

余(餘)子啬夫

官名。即役使*余子之啬夫。《商君书·垦令》:“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槩。”高亨注:“余子指嫡长子以外的子辈;使令,役使,即担任徭役。”始见三晋古印,《簠斋古印集》四十二下有“余子啬夫”。

余子俊(1429—1489)

明四川青神人,字士英。景泰进士。授户部主事,进员外郎,以廉干称。天顺间迁西安知府。成化七年(1471)以副都御史巡抚延绥,力主沿边筑墙建堡以守河套。寻移陕西,于西安开渠,人号“余公渠”。十三年官至兵部尚书。十九年改户部尚书,次年出督大同。加太子太保。二十三年复任兵部尚书。因修边墙费银甚多,屡被劾。卒于任。

余(餘)子

①广义指嫡子以外诸子,亦称众子或庶子。狭义则专指嫡子的同母弟。②周代官名,管理卿大夫的余子,掌诸侯所乘之戎车,又称公路、旄车之族。《左传·宣公二年》载,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嫡)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余子,亦为余子;其庶子为公行”。杜预注:“余子,适(嫡)子之母弟也。”参见“旄车之族”。

余中

北宋常州宜兴(今属江苏)人,字行老。熙宁六年(1073)进士第一,授大理评事,充国子监修撰、经义局检讨。次年王安石罢相,出知江宁府,奏以中等随行。元丰初,官太常寺丞,坐受太学生贿赂,追官勒停。元祐间历秘书省正字、秘阁校理,迁著作佐郎。绍圣中,出使辽国。后以谏行新法忤旨,出知湖州,徙杭州,致仕。

余治(1809—1874)

清江苏无锡人,字翼廷,号莲村、晦斋,别号寄云山人。咸丰年间以附生举训导。太平军进军江南时,曾协助地方当局镇压起义农民。主张禁毁淫词小说、戏曲,倡议审定剧目编演新戏。善唱皮黄,自组童伶戏班赴各地演出,劝人为善。编写新戏二十八种,辑为《庶几堂今乐》于咸丰十年(1860)刊行,多作封建说教,流行不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