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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

“鞭”或作“编”、“边”。简称“条编法”。明中叶赋役繁苛,官僚豪强地主凭借特权得以优免,赋役大部由民户负担,人民与统治者的矛盾更加激化。各地官府为缓和阶级矛盾,稳定封建统治,保证财政收入,从正德时起不断改革赋税制度。嘉靖年间(1522—1566)有的地方官吏开始实行一条鞭法。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通令全国实行。目的是限制官僚豪强地主的赋役优免权。办法是先将赋和役分别归并,再将役逐步并入赋内;赋役普遍用银折纳;赋役的催收解运一向由里甲助理,至此由地方政府办理;里甲十年轮流制,至此改为一年,即每年出钱代役。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征收的形式,对无地的农民免去了力役的负担,对发展农业生产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官僚豪强地主阻一至二画挠,封建统治者又不断“鞭”或作“编”、“边”。简称“条编法”。明中叶赋役繁苛,官僚豪强地主凭借特权得以优免,赋役大部由民户负担,人民与统治者的矛盾更加激化。各地官府为缓和阶级矛盾,稳定封建统治,保证财政收入,从正德时起不断改革赋税制度。嘉靖年间(1522—1566)有的地方官吏开始实行一条鞭法。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通令全国实行。目的是限制官僚豪强地主的赋役优免权。办法是先将赋和役分别归并,再将役逐步并入赋内;赋役普遍用银折纳;赋役的催收解运一向由里甲助理,至此由地方政府办理;里甲十年轮流制,至此改为一年,即每年出钱代役。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征收的形式,对无地的农民免去了力役的负担,对发展农业生产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官僚豪强地主阻一至二画挠,封建统治者又不断加派赋役,施行并不彻底。一条鞭法是中国封建税制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一次重大改革。

郑玄

(127―200)字康成,东汉北海高密(今属山东)人。少曾为乡吏,后入太学,博通群经,并师事马融,潜心经学。一生遍注儒家经典,另作《毛诗谱》、《天文七政编》等学术论著。为学善于博采众长,是当时著名的经学大师,对后世影响很大。

赵壹

(生卒年不详)字元叔,东汉汉阳西县(今甘肃天水县)人。曾任郡吏。有集二卷,今多亡佚。现存作品以《刺世疾邪赋》为代表作,揭露豪族,斥责执政,大胆有力,为“直士”、“单门”鸣不平。标志了汉赋的晚期,赋已趋向短篇的写作,批判现实,面向社会,从而给赋体带来了转机。

崔寔

(? 170)字子真,一名台,字元始,东汉涿郡安平(今属河北)人。桓帝时拜为议郎,历任五原太守、辽东太守,官至尚书。代表作《政论》十五篇,敢于针砭时弊,直言无忌,在当时颇有影响。清人严可均有辑本一卷。

王符

(生卒年不详)字节信,东汉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人。一生不仕。著《潜夫论》三十六篇,对腐朽政治作尖锐的揭露和批判,并对天命观表示怀疑,文风质朴。

王逸

(生卒年不详)字叔师,东汉南郡宜城(今属湖北)人。安帝时为校书郎,顺帝时官至侍中。所作《楚辞章句》为《楚辞》最早注本。所作赋、诔、书、论及《汉诗》等今多亡佚。为哀悼屈原而作的《九思》
今存。明人辑有《王叔师集》。

马融

(79—166)字季长,东汉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人。安帝时为校书郎,典校东观秘籍,桓帝时任南郡太守。一生遍注儒家经典及《淮南子》、《离骚》等。文学作品以《长笛赋》较有名。明人辑有《马季长集》。

张衡

(78-139)字平子,东汉南阳西鄂(今河南南阳)人。安帝、顺帝时任掌管天文的太史令,创制出世界上最早用水力推动的浑天仪和测定地震的地动仪。天文著作有《浑天仪图注》和《灵宪》。他不仅是东汉杰出的科学家,而且是著名的文学家。文学作品以《两京赋》最为著名,形式上沿袭大赋的铺陈体制,但语句新鲜清丽。他的短篇赋《归田》、《鹊髅》等篇,文辞清丽,一反宫廷文学风味,对后世的抒情小赋颇有影响。原作十二卷,今多亡佚。明人辑有《张河间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