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

[唐]戴孚

信州[1]刘老者,以白衣住持[2]于山溪之间。人有鹅二百余只,请刘放生,恒自看养。数月后,每日为虎所取,已耗三十余头。村人患之,罗落陷阱,遍于放生所,自尔虎不复来。

后数日,忽有老叟,巨首长鬣[3]来诣刘。问:“鹅何以少减?”答曰:“为虎所取。”又问:“何不取虎?”答云:“已设陷阱,此不复来。”叟曰:“此为伥鬼所教。若先制伥,即当得虎。”刘问:“何法取之?”叟云:“此鬼好酸,可以乌白等梅及杨梅布之要路,伥若食之,便不见物,虎乃可获。”言讫不见。是夕,如言布路之。四鼓后,闻虎落阱,自尔绝焉。

——《广异记》

〔注〕 [1]信州:唐置,州治在今江西上饶。 [2]住持:居住寺中,总持事务。 [3]鬣:兽类颈上的长毛。

古代传说,被虎咬死的人,其魂灵不敢离虎他往,而成为助虎为虐的伥鬼。虎行求食,伥必先行,遇陷阱则绕行之,遇猎人机关则破坏之,遇意外情况则警报之,使虎得以横行无忌。因此,人们对伥的痛恨程度,是绝不亚于对虎的痛恨的。关于成语“为虎作伥”的来历,一般工具书多引明人都穆《听雨纪谈》、张自烈《正字通》之说,其实本篇可以算作更早的来源。

这篇小说篇幅虽短,却有多层曲折。有人以鹅托付刘老,目的是为了放生,不料却为虎所食,是一层曲折;村人为擒虎,设置了许多陷阱,不料虎竟不来就范,又是一层曲折;虎虽不来,却有巨首长鬣之老叟不请自来,更是一层曲折。层层曲折,这才逼出“为虎作伥”的“伥”来。于是按照老叟的指点,以乌梅、白梅、杨梅等酸物诱伥上钩,使虎的横行失去凭藉,终于一举擒获。整个故事一波三折,颇能引人入胜。

那位老叟,不知是何身份。由其“巨首长鬣”观之,可能是狮子一类的灵物。而他那来无影去无踪的表现,更给故事增添了几分神秘感。而他所作的“若先制伥,即当得虎”的指示,说明要制服首恶,可以先从剪除帮凶入手,这是历代人民同恶势力斗争经验的总结,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是值得我们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