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戴孚
张仁亶幼时贫乏,恒在东都北市寓居。有阎庚者,马牙[1]荀子之子也,好善自喜,慕仁亶之德,恒窃父资,以给其衣食,亦累年矣。荀子每怒庚云:“汝商贩之流,彼才学之士,于汝何有,而破产以奉?”仁亶闻其辞,谓庚曰:“坐[2]我累君,今将适诣白鹿山[3],所劳相资,不敢忘也。”庚久为仁亶胥附[4]之友,心不忍别,谓仁亶曰:“方愿志学,今欲皆行[5]。”仁亶奇有志,许焉。庚乃私备驴马粮食同去。
六日至陈留,宿逆旅。仁亶舍其内房,房外有床。久之,一客后至,坐于床所。仁亶见其视瞻非凡,谓庚自外持壶酒至,仁亶以酒先属客,客不敢受。固属之,因与合饮。酒酣欢甚,乃同房而宿。中夕[6],相问行李[7]。客答曰:“吾非人,乃地曹[8]耳。地府令主河北婚姻,绊[9]男女脚。”仁亶开视其衣装,见袋中细绳,方信焉。因求问己荣位年寿。鬼言,亶年八十余,位极人臣。复问庚,鬼云:“庚命贫,无位禄。”仁亶问何以致之,鬼云:“或绊得佳女,配之有相,当能得耳[10]。今河北去白鹿山百余里,有一村中王老女,相极贵,顷已绊与人讫,当相为解彼绊此,以成阎侯也。第速行,欲至其村,当有大雨濡湿,以此为信。”因诀去。
仁亶与庚行六七日,至村,遇大雨,衣装湿污,乃至村西,求王氏舍焉。款门,久之方出。谢客云:“家有小不得意,所以迟迟,无讶也。”仁亶问其故,云:“己唯一女,先许适西村张家,今日纳财,非意单寡,此乃相轻之义。已决罢婚矣。”仁亶等相顾微哂。留数日,主人极欢。仁亶乃云:“阎侯是己外弟,盛年志学,未结婚姻。”主人辞以田舍家,然有喜色。仁亶固求,方许焉。以马驴及他赉为贽[11]。数日,成亲毕,留阎侯止王氏,仁亶独往,主人赠送之。其后数年,仁亶迁侍御史、并州长史、御史大夫知政事,后庚累遇提挈,竟至一州[12]。
——《广异记》
〔注〕 [1]马牙:贩马的牙子,即中间经纪人。此人姓阎,名荀子。其子阎庚,有时称“阎侯”。 [2]坐:因为,为了。 [3]白鹿山:具体不详。但后文既说“河北:所带的其他东西作为彩礼。 [12]竟至一州:竟然做了一州的刺史。
本篇通过阎庚与王氏女的喜结良缘,首先旨在说明人间婚姻事是前定的,它早已由阴间安排妥当。不仅如此,小说还道出了阴间的择偶标准。地曹之所以选择王氏女为阎庚的择偶对象,完全是因为命贫的阎庚娶了她便能做官。地曹这样说道:“庚命贫,无位禄。”又说:“或绊得佳女,配之有相,当能得耳。”而王氏女则“相极贵”。从中我们也可以领悟到:在那愚昧的封建时代,男女婚姻并非是以爱情为基础,并非是属于青年自己的事,他们已丧失了这个做人的基本权利。婚姻掌握在别人手中,或“媒妁之言”或“父母之命”,而本篇又将婚姻大权赐给了地府,将人间的不合理转嫁给阴间,而在那时人们的意识中,一切阴间的决定都是不可违背的。而阴间地曹的匹配标准是以功名利禄为重的,故那本该在婚姻中居于首位的爱情,早就被远远地抛在一边。当然,这完全是世间人的意识的折射。在那“官本位”的封建社会中,人们无视爱情的存在,多少寒酸书生,都遭冷眼,都被鄙弃,只有他们在科举考试中一举夺魁为官之后,才能“洞房花烛”,与佳人结百年之好。
这篇小说除了它所具有的认识意义外,在写作的手法上,也颇有值得称道之处。作者运用了“线索人物”来贯穿全篇,独具匠心。按照一般短篇小说的写法,以人为线索的作品往往被写成第一人称,可本篇却处理成第三人称,即张仁亶。这“线索人物”并不像一般第一人称小说里的那个“我”,仅仅是一条串联情节的见证人,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在本篇中,作者于开头便以寥寥数笔,描绘了张仁亶这个人物,留给读者很深的印象。在第一人称的小说中,“我”的视野一般来说是有限度的,而“线索人物”则从这个限制中解脱出来,作者可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对这“线索人物”作出客观介绍,对他的外貌、行动、言语以及内心世界进行无拘无束的描绘,这样就增强了小说的自由度。这种以第三人称的人物为“线索人物”的手法,是值得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