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伦理思想和方法论。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把“中庸”说成是一种最高的道德。“中庸”也叫“中道”、“中行”,意为无“过”与“不及”,即对立的“两端”之间的调和、折中。《中庸》指出:“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这种所谓“执两用中”之说,亦即中庸之道。朱熹说:“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四书集注·中庸》)儒家提倡中庸之道,目的在于调和矛盾,反对所谓过火行为,以消除劳动人民的反抗。孔子说:“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泰伯》)对于不仁的人,过分地痛恨,会引起祸乱。因此孟子赞孔子“不为己甚者”,具有中庸之德,从不做过火的事情。作为一种方法论,孔子提出的“过犹不及”的中庸思想,具有某种合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