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1021—1086)北宋杰出政治改革家、哲学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世称荆公。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进士出身。早年作州县地方官吏。1069年,被任为参知政事。宋神宗时,两次做宰相。执政后,推行变法,遭到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反对。罢相后,晚年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市),封荆国公。

王安石的社会改革思想,主要是抵制大官僚大地主阶级的垄断和兼并,认为“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王临川集·兼并》卷四)。他提出了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和免役农田水利法。他认为要使国家富足,应该发展生产,“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同上《上仁宗言事疏》卷三十九)。他反对因循守旧,强调“权时之变”,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宋史·王安石传》),驳斥了司马光等人对变法的攻击。

在哲学上,王安石提出“道”即“元气”的唯物主义思想。他认为宇宙的本原是“道”,说“道有体有用,体者,元气之不动,用者,冲气运行于天地之间”(《老子注》);指出“道”的本体是物质性的“元气”,“道”之用是冲气的运行,冲气是“元气”所生。还认为由“道”分化而为阴阳,阴阳变化生出金、木、水、火、土即“五行”和万物。他认为“耦”是天地万物变化的根源。所谓“耦”,即指“五行”本身包含着对立的方面。“耦之中又有耦焉,而万物之变遂至于无穷”(《洪范传》)。他虽然认为天地万物都是变化的,但又说“静为动之主”,“动而不知仅于静,则失其主矣。”(《老子注》)最后,从辩证法走向形而上学。在认识论上,他把人的主观意识和表现分为貌、言、视、听、思,称为“五事”,强调视和听的作用,“明则善视,故作哲;聪则善听,故作谋”(《洪范传》),认为视、听是聪明智慧的来源,“可视而知,可听而思,自然之义也。”(《进字说表》卷五十六)他反对孟轲的“性善论”和荀况的“性恶论”,认为人性善恶是后天的,这就坚持了唯物主义认识论。其著作多已散失,现存有《王临川集》、《周官新义》和《老子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