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挑 清代从举人中选官的一种制度。清制,举人经会试三科未录取,即由礼部分省造册,咨送吏部,钦派王大臣面试拣选,称“大挑”。始于乾隆十七年(1752),每六年举行一次,十取其五。选取者分二等,一等以知县用,称“大挑知县”;二等以教职用。 相关文章: 大挑 霍尔五族 监察御史 赛屿(1697—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