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学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唯心主义神秘理论。《中庸》指出:“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诚是天道,体现诚的是人道,只要能至诚,就能尽量扩充自己的本性及一切人和物的本性,进而“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即与天地并立而为三。这就是天人合一的神秘境界。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扩充了人的本心,就可以认识人的本性,也就认识了天,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同上),即天与人合而为一。汉儒董仲舒在天人感应的意义上强调“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同上书,《阴阳义》)认为人格神的“天”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天人相副,可以互相感应。宋朝唯心主义理学家程颢、程颐则认为:“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全书·遗书·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