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5?-1763,一作1764)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清代伟大的小说家。祖籍河北省丰润县,一说其远祖为襄平(今辽宁省辽阳市)人。曹雪芹的先世本是汉人,但很早就入了满洲旗籍,隶属满洲正白旗,为内务府“包衣”(即满洲贵族的家奴》。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彦立有军功,曾祖曹玺在康熙二年任江南织造。曹雪芹的曾祖母孙氏,曾做过康熙皇帝的奶妈。祖父曹寅历任苏州织造、江宁织造和两淮巡盐御史等官职。他小时候曾做过康熙的“伴读”。曹家深得康熙皇帝的宠信,从雪芹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到父辈曹顺、曹频,祖孙三代四人连任江宁织造达六、七十年之久。“织造”是专为宫廷采办各种丝织品和日常用品的官职,官阶并不高,然而却是一个肥缺。“织造”除为宫廷采办各种御用物品外,还兼充皇帝耳目,因此只有皇帝的亲信才能充任这一要职。康熙皇帝六次南巡,就有五次以江宁织造署为行宫,其间有四次在曹寅任内,可见曹家的显赫地位以及与皇帝的亲密关系。1712年曹寅去世,其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1715年曹颙去世,康熙不仅亲自过问曹寅家的续嗣问题,而且让曹寅之嗣子曹颎继续担任江宁织造。曹家不仅是一个赫赫扬扬的贵族世家,而且还是一个书香门第。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是当时著名的藏书家,又工诗词,善书法,有名的《全唐诗》就是由他主持刊印的,此外尚著有《棟亭诗钞》、《词钞》等书。他和当时的一些文士名流如施闰章、朱彝尊、赵执信、洪昇等均有交往。在这种生活环境中,曹雪芹从小受到古代文化的熏陶,培养了浓厚的文学兴趣和较高的文学素养。曹雪芹少年时代曾经历过一段豪门贵族的生活。雍正五年(1727年),其父获罪革职,后来产业被查抄,全家由南方迁回北京。据张书才《新发现的曹颎获罪档案史料考析》说,曹颖是因为自江宁解送织物进京时骚扰驿站,苛索银两,被山东巡抚塞楞额参奏,加上亏空帑项、暗中转移家产等罪而被免职、查封家产的。1728年此案审理完毕后,定拟曹频赔偿银两,枷号催追。曹颍在江宁及北京的家产、奴仆都奉旨赏给新任江宁织造隋赫德。1735年乾隆皇帝继位后曾对曹颠所欠款实行宽免(详见《历史档案》1983年第二期)。关于曹雪芹的生平事迹,留传极少。从其生前好友敦诚、敦敏、张宜泉等的诗集及其他人的零星记载中,可以知道他是个善谈吐,尚风雅,性格耿介,愤世嫉俗的人。“接䍠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敦诚《寄怀曹雪芹》)、“步兵白眼向人斜”(敦诚《赠曹雪芹》)、“一醉覆毱白眼斜”(敦敏《赠芹圃》)等都是他傲岸性格的真实写照。曹雪芹是一个有多方面艺术修养和艺术才能的作家,他不仅擅长写小说,而且善画能诗。它的诗风新奇,效法李贺又破其藩篱。其友敦诚在《寄怀曹雪芹》诗中称赞说:“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见《四松堂集》卷一)。家境破落后,曹雪芹曾一度在宗学(皇族学校)担任过职务,后流落西郊,靠朋友接济和卖画度日,过着“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生活。尽管生活困顿,曹雪芹既不消沉颓废,也不奴颜婢膝。“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张宜泉《题芹溪居士》),他甚至拒绝皇家画院的招聘。曹雪芹的《红楼梦》大约就是贫居西郊的时候开始写作的,为写好这部书,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真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可惜由于贫病交迫,加上唯一爱子的夭折,曹雪芹感伤成疾,竟在一个除夕的夜晚“泪尽而逝”了,以至连他的巨著《红楼梦》都没来得及写完。曹雪芹的未完稿题名《石头记》,基本定稿的只有八十回,后面部分的稿本不及整理而散失。这部小说开始只在少数友朋间传阅,知之者甚少,在他逝世后才以钞本形式流传开来。直至乾隆五十六年和乾隆五十七年,程伟元将它与高鹗所续的四十回合在一起,两次以活字印行出版,全书一百二十回,书名也由《石头记》改为《红楼梦》,从此流传更广,人人谈论。《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现实主义创作的高峰之作,它不仅受到我国人民的喜爱,也受到世界人民的广泛欢迎,在世界文坛上享有盛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