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7―1602)初名载贽,号卓吾、宏甫,别号温陵居士、龙湖叟等。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明代思想家、文学家。先世几代为泉州巨商,至其祖父家道中落。贽自幼而孤,七岁随父“读书、歌诗、习礼文”(《卓吾论略》),十二岁即写出赞樊迟讥孔子、具有叛逆思想的《老子志圃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中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出任河南辉县教谕,后官国子监博士、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郎中等职,万历五年(1577年),出任云南姚安府知府,任满辞官。先后到湖北黄安、麻城等地著书讲学。1601年马经纶接他到北京通县家中。1602年,终因“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被捕入狱而死。其思想受王学左派和佛学影响较大,公开以“异端”自居,否定孔孟儒学,极力抨击程朱理学,鼓吹个性解放,代表了当时市民阶层的利益。因此,被封建统治者视为“异端之尤”,著作在明代曾被禁毁过两次,但屡禁而不能绝。在文学上,他提出了文学的“童心说”,认为:“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童心说》)“童心”就是真心,即真实的思想感情。反对摹拟复古,说“诗何必古选,文何必先秦”(同上)。但“童心说”的理论依据是唯心主义。他重视戏曲、小说作品,并以极大的热情评点《水浒传》、《三国志通俗演义》、《琵琶记》、《幽闺记》等,成为我国通俗文学最早的研究家和批评家,在文学批评史上具有开创意义。其散文除一部分谈禅的文字外,有不少优秀篇章,能摆脱传统古文的格局,见解大胆,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极强的战斗性。语言浅近,泼辣,富有鼓动性,又长于议论分析,正所谓“不阡不陌,摅其胸中之独见”(袁中道《李温陵传》)。如《答耿司寇》、《题孔子像于芝佛院》等。诗作不多,现存多为小诗,不事格律雕饰,浅近晓畅,直抒胸臆。如《独坐》、《系中八绝》等。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李温陵集》等。《明史》无传,其生平可参看袁中道的《李温陵传》、《焚书·卓吾略论》、《焚书·豫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