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唯物辩证法。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1页)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概括当时自然科学最新成就,批判地继承人类全部文化遗产,特别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基础上创立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崭新阶段,它的产生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伟大革命。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同,它把自然、社会的辩证运动作为基础,认为人的意识、思维的辩证运动是自然、社会辩证运动的反映。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它“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6页)。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列宁选集》第2卷第442页)。它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其基本范畴有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与现实,等。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客观地、全面地、发展地观察分析事物的钥匙,而且为我们提供了具体地、科学地解决矛盾的方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它在同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