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关于人类认识的来源以及认识发展过程的唯一科学的认识理论。它第一次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并在实践的基础上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它的基本原理是能动的革命反映论,即实践论。它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认识是从实践中产生,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它反转过来又为实践服务,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证明。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类的认识不是对客观世界的消极的直观的反映,而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所进行的积极的能动的反映。人类的认识过程,是从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实践的辩证过程。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这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即由物质到精神,由存在到思维的阶段。但在这一阶段,精神、思维、理论、政策等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规律问题,还不能完全解决,只有进入认识过程的第二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由理论到实践的阶段,把第一阶段得到的理论和认识放到实践中去,看它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结果。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二次飞出跃,意义更为重要。因为只有这一次飞跃,才能证明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得到的认识、思想、理论、政策等,究竟是否正确。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办法。同时,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也只是为了改造世界。一个正确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往往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毛泽东指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2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