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

原名《五代史记》。纪传体史书。北宋欧阳修撰。七十四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至后周恭帝二年(906),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代共54年的历史,为与薛居正撰的《五代史》即《旧五代史》相区别,故名。该书与薛居正的《五代史》分代叙述不同,它将五代融在一起叙述。其本纪连叙五代,诏令全部删去,事迹简净。列传皆用类传,创立有《家人》、《死节》、《死事》、《一行》、《唐六臣》、《义儿》、《伶官》、《杂传》等传目。坚持“不以天参人”、“天人相分”的主张,不载灾祥感应之说,取消了自《汉书》以来相沿成习的《五行志》而代之以《习天考》。有感于五代以来人伦纲常大坏,刻意仿效春秋笔法,“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宋史·欧阳修传》),在评论史事时多以“呜呼”开头,以示褒贬。但由于过分强调春秋笔法,“一字褒贬”,往往因注意书法而忽略了必要的史实。该书原有宋徐无党注。宋吴缜撰《五代史纂误》,为纠举《新五代史》谬误的专著,原本已佚,今辑存三卷,可供参考。清彭元瑞、刘凤诰合著《五代史记补注》,引书二百余种,可作此书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