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文drama——一幕)艺术文学作品的一类。这一类作品的特点就是描绘完整的(不同于抒情诗)性格,这些性格是通过行为和独立的口头讲话勾划出来的,没有作者的叙述语言(不同于史诗),就是说,是通过行动勾划出来的;这一类作品用于舞台演出(作为戏剧演出的文学基础)。作者的话在戏剧中仅仅集中用来说明、简介剧本的环境和登场人物。在舞台演出中是完全没有作者的话的。可以把与剧情没有联系而似乎是以作者(“主导者”)的名义说话的人物写进剧本,但是在这种场合,作者的话也是通过在舞台上独立地行动和说话的具体登场人物来实现的。
话剧有一定的剧情,有完整的、以独特的语言刻划的人物性格,它在很多方面接近史诗。然而,话剧中出现的性格特点在于:比史诗更尖锐、更明确,使感情和行动在统一所有这些性格的基本生活冲突周围表现得更集中。高尔基写道:“话剧要求……强烈的感情……。”由于这种情况,话剧作品的特色就是着意反映最尖锐最紧张的社会矛盾,创造特别尖锐的冲突的情节,人物性格正是通过这些情节特别明确地表现出来。根据揭示冲突和人物性格的方式不同,话剧这类文学作品可以分为几种:正剧、悲剧、喜剧、通俗喜歌剧,等等。正剧与其他种类的戏剧作品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正剧的基础是特别复杂而尖锐的冲突,各个人物进行紧张的斗争。例如,奥斯特罗夫斯基的话剧《大雷雨》的基本冲突就是卡捷琳娜同她周围的愚昧、虚伪和专横的“黑暗王国”的斗争。
与史诗和抒情诗不同,话剧作品的形象的个性化,在舞台演出中不仅仅是用语言描绘的手段来实现的,而且是借助于戏剧艺术的特殊手段,如演员表演、演出、音乐、灯光和音响效果等等艺术装置来实现的。
奥斯特罗夫斯基写道:“话剧艺术从自己的文学方面来说属于语言艺术,从另一方面---舞台方面——来说,则适合于一般艺术的定义。剧本中可以搬上舞台上演的一切东西,都取决于与文学上的考虑没有共同之处的特殊的艺术上的考虑。艺术上的考虑则是以所谓舞台和外部效果的知识为基础的,也就是说,是以纯粹造型艺术的条件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