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法

指把以前识记并保持在头脑里的材料重新唤起并呈现出来的方法。再现,是记忆过程的第三阶段,是识记、保持效果的最终表现。同时,通过再现,也可以进一步加强对材料的识记。再现,包括再认和回忆两种形式,二者不可截然分开。但一般说来,能回忆的都能再认,而能再认的,不一定能回忆。
再现法的一般要求是:1.要进行积极的思维,使过去已经形成和巩固了的暂时神经联系再次活动起来,以便恢复以前识记的映象。2.寻找各种有利的线索,如事物的部分、特点等,通过这些刺激促进大脑中有关的暂时神经联系的活动,帮助识记材料的重现。3.排除干扰、稳定情绪。
再现的具体方法,参见“再认法”和“回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