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年格

北魏选官制度。不问人才高下,专以年资浅深为标准。吏部尚书崔亮。创立于孝明帝神龟二年(519),时官吏员额少而应选者多,武人又因不得预“清品”(参见“清官”)而大闹尚书省,杀害征西将军张彝,故崔亮创立此法,以求无事。继任者利其方便,不愿改变。至东魏孝静帝元象元年(538),高澄摄吏部尚书,始加改革,铨擢务求得人,后唐开元中裴光庭所创循资格,与停年格相同,后世多循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