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文harmonia——联系、匀称)指事物和现象的各个方面的配合和协调,多样化中的特殊的统一。例如,在共产主义社会的人身上精神的丰富性、道德的纯洁性和身体的完美性的结合(和谐地发展的个性)。
和谐在艺术中是指艺术作品的一切组成部分的有机的相互联系。例如,和谐在音乐中表现为音调的同时配合(和弦);在建筑中表现为建筑物各部分之间的比例相称、协调(见比例条);在绘画中不仅在比例方面表现为细节上的一致,而且在色彩、形式、效果等方面配合得恰到好处;在文学中表现为结构上的统一,等等。
古希腊罗马学者们也关心和谐的问题。例如,毕达哥拉斯派把和谐看成“不协调的东西的协调一致”。赫拉克利特在重视对立面的斗争的同时,也认为对立面的统一就是和谐。亚里士多德谈出了关于艺术中的和谐的合理思想,他认为和谐是美好事物的基本特征之一。
过去的唯心主义美学证实了和谐的神秘本质(柏拉图、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等人),宣告神为和谐之本源(莱布尼茨的“先定的和谐”论)。
和谐的概念只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中才获得真正科学的论证。同唯心主义美学相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从和谐的客观基础出发,认为和谐是美好事物的重大特征之一,现实本身的合乎规律的过程是艺术中的和谐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