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

美学范畴,集中表现能引起人的尊敬、赞扬和愉快等特殊审美感的那些重大事件或现象的本质。
关于崇高的观念是历史地改变着的。这一观念和关于审美理想、美的性质以及艺术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等一般观点是连在一起的。
以前的唯心主义美学(伯克、康德等人)提出了一系列崇高的定义和人所理解的崇高的特点。崇高被描绘成无与伦比的、独一无二的、绝无仅有的东西。崇高还被认为是一种完全可以压倒人的可怕力量,与神的意志等同的东西。在以前的美学中不止一次地提出了这样的见解:崇高会在人的身上引起一种夹杂着恐惧感的狂喜心情,这取决于人的地位、他的利益范围等等。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美学中,车尔尼雪夫斯基给崇高的概念作了深刻的评价,他把崇高看成在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客观地存在的“伟大的东西”。他指出,谈到崇高,我们会把“一般对人的态度以及对人所认为是美好的和崇高的那些对象和现象的概念的态度……”提到首位。
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认为崇高是一种由人的审美感多种多样地反映出来的客观世界的审美属性。
关于自然界中的崇高的观念,是和种种壮丽的自然景象分不开的,例如,汹涌澎湃的大海浪涛,辽阔广大的祖国大地,肃穆宁静的高山雪峰——所有这一切使人满怀着庄严和赞叹的感情。在更大程度上确立崇高感情的是为人类谋幸福而进行的改造自然的日常实践活动:从事宏伟的建设,开垦处女地,征服宇宙,所有这一切产生了全新的崇高观念,认为崇高就是人的功勋和创造性劳动的美的集中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崇高的概念和英雄的概念一致,因为英雄是生活中表现崇高的最鲜明的形式。最后,崇高的概念还被理解为鼓舞人、鼓舞阶级、鼓舞社会去从事创造性的革命活动的宏伟的人道主义理想、为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而斗争,这是表现崇高的最鲜明的例证。因此,从社会的观点来看,崇高是一种有效的具有高度思想性的道义力量。
艺术中的崇高,是在展示人物的美好意图和凌云壮志以及由它们所唤起的激情时表现出来的。艺术作品中对崇高的深刻揭示,不是靠描绘人视之为崇高的那种生活现象的外表方面来达到的,而是靠分析主人公的动机或直接展示主人公的行动来达到的(例如,在文学中,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普希金的《波尔塔瓦》,在雕塑中,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在绘画中,德拉克鲁阿的《在街垒中的自由》,在音乐中,贝多芬的《英雄交响乐》,就是这样的作品)。
苏联艺术作品揭示人的伟大——建设新社会的战士和革命人民群众的英雄业绩,这样的艺术作品可以成为反映艺术中的崇高的典范(例如,马雅可夫斯基的长诗《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包哥廷的剧本《克里姆林宫的钟声》,以及影片《夏伯阳》、《士兵之歌》、《一个人的遭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