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释义法

即综合运用多种释词方法来理解同一个字(单音词)的含义的方法。古人解释词义的方法主要有以形说义(形训)、因声求义(声训或音训)和直陈词文(义训)三种,三种方法中,以形说义和因声求义都要靠直陈词义在解说时起联系作用。因此几种方法往往是交互使用和同时并举的。例如:《尔雅·释言》:“葵,揆也;揆,度也。”就把声训(葵,揆也)和义训(揆,度也)联合运用,而且又是递训(义训的一种)。再如《说文·虫部》:“蛊,腹中虫也,《春秋传》曰:‘皿虫为蛊。’”把义训和形训结合起来。现代字典词典,也常用综合释义法,例如《新华字典》:“略①,大致,简单,不详细。”这里就同时运用义训中的同义相训和反义相训法。运用这种方法,能把字(词)义解释得更为清楚、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