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拟事物法

这是古今解释字(词)义所用的方法之一,即对字(词)所表示的事物用类似事物加以比拟。例如《尔雅·释名》:“日月亏曰食,稍稍侵蚀,如虫食草木叶也。”《周礼·春官·典瑞》,“珍圭以征守。”杜子春注:“以征守者,以征召守国诸侯,若今时征郡守以竹使符也”。《现代汉语词典》:“镖:旧式武器,形状象长枪的头,投掷出去杀伤敌人。”这种方法,解说形象生动,能使人通过联想对被释字(词)有个具体形象的认识,一般多用于解释具体事物,不用来解释抽象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