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之见

清戴震的一种考据方法和治学原则。“所谓十分之见,必征之古而靡不条贯,合诸道而不留余议,巨细毕究,本末兼查。”(《与姚孝廉姬传书》)即要求有足够的证据,并和已证明的道理相一致,才能信为定论。认为“依于传闻以拟其是”、“择于众说以裁其优”、“出于空言以定其论”和“据于孤证以信其通”,“皆未至十分之见也”(同上)。对论证提出了较严格的逻辑要求:一个见解,若只依据传闻;或在几种不同的见解中选一种;或出于空言没有事实根据;或只有一个证据,则在逻辑上是不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