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物不离

明清之际孙奇逢的认识论命题。力图合朱熹之“格物致知”与阳明之“致良知”为一。主张不分良知与格物,不分主体与客体,断言“物即是知,物物皆知”,用主体代替客体,把外物归结为主观精神或主观精神的体现,由此提出“知与物不相离”(《四书近指》)。认为文成之良知、紫阳之格物“原非有异”。“如主文成,则天下无心外之物,无物外之心,一切木砾石一览即见,皆因吾心原有此物。起一念事亲则亲即是物,起一念事君则君即是物,知与物不相离者也”(同上)。“如主紫阳,则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诗书文字、千言万语,只是说明心性,不是灵。知原在吾心,如何能会文切理,通晓意义?且一旦豁然,则物即是知,物物皆知。水月交涵,光光相射,不复辨别格之与致矣。此亦知与物不相离者也。”(同上)实际上是消“格物”于“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