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诵法

声读法之一。指运用富有感情色彩的有声语言转换作品的文字语言的阅读方法。朗诵要以朗读作为基础,但它与朗读有不同之处。朗读重在解义,而朗诵是以声传情,即在已经理解作品的思想。感情的基础上,将作品的静态的文字语言所蕴含的思想感情以有声语言的形式形象化、“动态化。用朗诵法阅读,阅读者的思想感情容易受到多种刺激,从而对作品的语言形式和思想内容感受得更强烈。朗诵法一般用于阅读诗歌、散文。
运用朗诵法应注意三点:
(1)精读是朗诵的前提。朗诵时的感情是作品内容激发的结果,是朗诵者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感受的自然表现。理解得越深刻,感受得越强烈,朗诵时感情的表达才越充分。
(2)朗诵作为一种阅读方法,它可以借用一些表演艺术的技巧。阅读者在朗诵时,一方面应当忘掉“自我”,进入作品描绘的境界,作为其中的“角色”,或者作为作者本人,让自己的感情随作品的内容起伏跌宕,并通过声音的技巧表现出来,而且辅之以必要的眼神和面部表情。--方面应当把握“自我”,即不要忘记:朗诵的目的不是为了表演给别人看,而是在进行阅读活动。因此,在朗读时,声音技巧、眼神、表情等都是辅助手段,通过大脑的积极思维,去想象,去再造作品中的意境和形象才是目的。
(3)朗诵同朗读一样,离不开对声音技巧的运用。声音技巧的运用不是随意的,它受作品的客观内容的制约,可根据作品的内容来设计。声音技巧的设计过程就是理解作品内容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