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学习

指学习者依靠自己的力量独立地获得知识,或者寻求解决问题途径的一种学习方法。美国心理学家R·格拉泽主张,应该把“靠发现而学习”与“以发现为目标的学习”区分开来,前者是指通过发现过程进行学习的方法,而后者则是指把学习发现的方法本身作为学习的目的。不过,也有人主张要二者结合起来:既是通过发现过程的学习,也把学习发现的方法作为学习的目标。实际上二者都是重要的。通过发现过程的学习,不仅可以强化对所获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而且可以从中学会发现的方法,为今后的创造性思维奠定下坚实的方法基础。而学习发现的方法,也正是对这种发现过程本身的自觉认识的结果。
发现学习的基本过程是:一、掌握学习课题,明确学习任务。二、制定设想,提出假设。三、验证假设。四、发展和总结。运用发现学习的要点是:要有适当的学习程序的设计,要找到必要的资料和创造必要的条件;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也可能“直觉”地“发现”问题和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发现学习由于学习者以主动探求的态度亲自发现事物之间的关系和规律,因而可以产生学习过程中的惊奇感、兴奋感和自信心,提高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又能掌握发现的方法,养成发现问题、独立解决问题的习惯和能力。同时,由于发现学习事先有良好的设计,自己把知识结构化、系统化,所以能更好地理解、掌握和记住学习的内容,也能更好地运用知识。
但是,发现学习只是学习方式中的一种方式,不宜作为唯一的方法到处滥用。发现学习有自己的长处也有自己的局限性。学习材料过易过难都不便采用发现学习。机械的发现学习,即那种问题不是由自己发现,结论也不是由自己做出的被牵引式的学习,也是无意义的。运用发现学习,还要注意与有意义接受学习方式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