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指普遍皆宜的道理。最早见于《礼记·礼器》:“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汉晋指经义名理,《汉书·刘歆传》:“及歆治《左氏》……由是章句义理备焉。”宋以后把讲求儒家经义探究名理的学问称为“义理之学”。北宋张载《经学理窟》:“义理之学,亦须深沈方有造,非浅易轻浮之可得也。”清代曾将学问分为义理、辞章、考据三个方面。姚鼐《复秦小岘书》:“天下学问之事,有义理、文章、考据之分。”章学诚说:“义理存乎识,辞章存乎才,征实存乎学。”(《文史通义·说林》)又谓:“义理不可空言也,博学以实之,文章以达之。”(《文史通义·原道下》)在《周易》的研究中,“义理”又与“象数”相对而言。参见“象数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