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对

宋明理学用语。指事物没有对立矛盾。北宋程颢提出:“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此道与物无对。”(《遗书》卷二上)取消了主观抽象的“仁”与客观事物之间的界限。南宋朱熹强调精神本体“太极”(理)是“无对”的,说:“太极只是个一而无对者”(《朱子语类》卷一百)。同时他又将“心”看作是“无对者”,“夫心者,人之所以主乎身者也,一而不二者也,为主而不为客者也,命物而不命于物者也”(《观心说》)。把客观的“物”融入“天理”或“心”中,取消了物质和精神间的差别和矛盾。明王守仁认为主观意识的“良知”是宇宙的本源,是独一无二的“无对”的存在。他说:“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真是与物无对。”(《传习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