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教即自然

西晋郭象关于名教与自然关系的观点。以物各“自生”、“自化”的“独化”说为基础,说明“自然”是不施人为力量而天然如此,“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天然耳,非为也。故以天言之;以天言之,所以明其自然也。”(《庄子·齐物论注》)又说:“自然耳,故曰性。”(《庄子·山木注》)认为“仁义者,人之性也”(《庄子·天运注》),包括仁义道德在内的名教,都是“自己而然”,“君臣上下,手足内外,乃天理自然”(《齐物论注》)。因而服膺仁义道德,恪守“尊卑先后之序”(《天道注》),也是绝对合理,不可动摇的。名教即自然,又指“内圣外王之道”(《庄子注序》),以为名教是“自然”合理的,那么圣人实行名教统治即从事“人事”也是“自然”合理的。不过,圣人虽处“人事”,但心又不执著“人事”,在精神上是逍遥自得的,即所谓:“夫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世岂识之哉?”(《逍遥游注》)这一合儒道为一的伦理观,既肯定了儒家的名教之治,又高扬了道家的自然原则,反映了门阀士族借助名教图保“神器”(《庄子注序》)的政治需要,以及既要享乐又不废清高之名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