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不至,至不绝

战国时辩者的名辩命题。《庄子·天下》所列“辩者二十一事”之一。“指”即名、概念,与“物指”相对;“绝”即尽,穷尽。认为抽象概念不涉及具体之物(“不至”),故所反映之对象无穷无尽(“不绝”)。一说指作“视而可识,察而见意”解,乃谓无穷大或无穷小是视察不到的;即令视察到了,也达不到绝对的穷尽(见汪奠基《中国逻辑思想史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