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以易别

战国墨子思想。“兼”即“兼爱”或“兼相爱,交相利”;“别”即“交别”或“别相恶,交相贼”。认为以“别”为行为原则,必造成国与国相攻,家与家相篡,人与人相贼,“此天下之害也”;以“兼”为行为原则,必使诸侯相爱而不野战,家主相爱而不相篡,人与人相爱而不相贼,此“天下之大利者也”。“是故子墨子曰: ‘兼以易别’”(《墨子·兼爱下》),即“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取代“别相恶,交相贼”。以求通过道德的手段实现“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的社会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