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玉

[晋]戴祚

金吾[1]司马义[2]妾碧玉,善弦歌。义以太元[3]中病笃,谓碧玉曰:“吾死,汝不得别嫁。嫁,当杀汝!”曰:“谨奉命。”葬后,其邻家欲取[4]之。碧玉当去,见义乘马入门,引弓射之,正中其喉。喉便痛亟,姿态失常,奄忽便绝。十余日乃苏,不能语,四肢如被挝损。周岁始能言,犹不分明。碧玉色甚不美,本以声见取,既被患,遂不得嫁。

——《甄异传》

〔注〕[1]金吾:执金吾(职官名)的简称。 [2]司马义:晋宗室,袭封汝南王,官至散骑常侍。 [3]太元:东晋孝武帝年号(376—396)。 [4]取:同“娶”。

碧玉是东晋时著名歌女。宋代郭茂倩所编的《乐府诗集》,收有几首《碧玉歌》,据说就是为她而写的。其中,“碧玉小家女,不敢攀贵德。感郎千金意,惭无倾城色”,“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感郎不羞郎,回身就郎抱”两首尤为流传。成语“小家碧玉”一语即由此而来。

据《乐府诗集》引《乐苑》说:“《碧玉歌》者,宋汝南王所作也。碧玉,汝南王妾名,以宠爱之甚,所以歌之。”刘宋时并无“汝南王”,故所说“宋汝南王”当是“晋汝南王”之讹。这也就是说,《碧玉歌》中的碧玉,同这篇志怪小说中的碧玉是一个人。她出身小家,是汝南王司马义的小妾,并不具有倾国倾城之貌,但仍得到汝南王的宠爱。汝南王所以会宠爱一个容貌平常的妾,大概主要因为她善于歌唱的缘故。

这篇《碧玉》是关于碧玉故事的又一种传说。在这篇故事中我们看到了封建贵族阶级的专横和残暴。他们把妇女看作私有财产,不但活着的时候把她们完全占有,就是在死后,仍不肯还给她们自由。碧玉遇到司马义鬼魂之事,自然是不经之谈,但司马义临死时对碧玉所说的那几句恶狠狠的话,无疑会对她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因精神压力过重而造成精神分裂,从而出现某种幻觉,并进一步影响到某种生理机能,使其产生故障,这是完全可能的。因此,碧玉的悲剧尽管蒙上了一层怪诞的外衣,但它真正的内核,在当时还是很有现实性的。

(范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