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居和一之道

简称“群道”。战国荀子用语。指以礼义道德协调社会关系达到群体和谐。《荀子·荣辱》:“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悫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认为人能群,但若顺从人的利欲去追求有限的财物,“则不能不争”。故先王制定礼义,分别等级,从而使有限之物按等级之别实行有节度的分配,人人当其位而得其宜,社会就能和谐不争,亦即所谓“不同而一”。又说:“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圣王之制也。”(《王制》)进一步表述了作为“群居和一”礼义道德的社会协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