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一种人性界说。由战国告子提出。《孟子·告子上》:“告子曰:‘生之谓性。’”又说:“食色,性也。”认为生而具有的食、色自然本能就是人的本性。以为“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同上)。是一种典型的自然人性论的观点。以后,战国末荀子谓:“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荀子·正名》),“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性情者也。”(《荀子·性恶》)韩非说:“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韩非子·心度》)北宋王安石的“性情一也”:“喜、怒、哀、乐、爱、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性也;喜、怒、哀、乐、爱、恶、欲发于外而见于行,情也。”(《性情》)清颜元的“男女者,人之大欲也,亦人之真情至性也。”(《四存编·存人编》)和戴震的“血气心知,性之实体也”(《孟子字义疏证》上),都从不同角度体现了“生之谓性”的特点。至近代,康有为曾明确表示:“性者,生之质也,未有善恶”(《万木草堂口说》),认为“求乐免苦”,即是人的本性,肯定了告子的人性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