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老狸

[晋]干宝

晋时,吴兴一人,有二男,田中作时,尝见父来骂詈赶打之。儿以告母,母问其父,父大惊,知是鬼魅,便令儿斫之。鬼便寂不复往。父忧,恐儿为鬼所困,便自往看。儿谓是鬼,便杀而埋之。鬼便遂归,作其父形,且语其家:“二儿已杀妖矣。”儿暮归,共相庆贺,积年不觉。

后有一法师过其家,语二儿云:“君尊候有大邪气。”儿以白父,父大怒。儿出以语师,令速去。师遂作声入,父即成大老狸,入床下,遂擒杀之。向所杀者,乃真父也改殡治服。一儿遂自杀,一儿忿懊,亦死。

——《搜神记》

鬼魅大多爱作无聊的恶作剧。本篇的老狸异想天开地化作别人的父亲,去打他的儿子。这也可能只是为寻开心,别无害人意。那父亲既知其事,何不令儿子喝破,让它含愧而退呢?令儿子下手斫杀之,无论如何,这报复是过分了。狐狸毕竟是多智的,它的计策也很简单: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结果父亲被儿子用自己所教授的手段杀死了。而狐狸呢,则大占了便宜,平白得了两个人类儿子侍奉供养着,还暗笑着看他们傻乎乎地庆贺杀鬼成功。

老狸最终虽然还是不免一死,因为它撞上了一位高出它一个等级的对手——法师,它是死在不对等的交锋中的。

古代作家对其他动物所化的鬼仙大抵都有些瞧不起,唯独对狐狸,则恨其狡黠多诈者在在有之,而对其取蔑视不介意态度者则极少(如果不说绝无的话),这大概也算志怪小说中的一种固有风气,而本文则可谓得风气之先矣。

狐狸就是有着这种独特的魅力,让文学家们不自禁地倾倒,况且本文中所写的还只是化成男性的老狸,并非那些美丽的狐仙呢!

(沈维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