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于礼

孔子的政治、伦理主张。据《论语·泰伯》记载:“子曰: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意谓“诗”三百可以使人振奋,“礼”可以使人立足于社会,“乐”(孔子以为“乐”的内容和本质离不开礼,因此,常常“礼乐”连言)可以使人所学得以完成。《论语·尧曰》:“子曰: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按朱熹解释,人不知命,则见害必避,见利必趋,何以为君子?不知礼,则耳目无所加,手脚无所措,怎能立于社会?而人的言语得失,表现了他的邪、正、善、恶,不知言,何以知人。这里的“立于礼”与《论语·季氏》篇中孔子对伯鱼(伯鱼名鲤,孔子之子)说:“不学礼,无以立”,意旨相同。又据《论语·为政》记载,孔子在叙述自己成长过程时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这里所指的“立”,亦是指“立于礼”,孔子三十而懂得礼义,立足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