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而勿欺

孔子所主张的事君之道。《论语·宪问》:“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意谓: 不要欺骗君主,但也不要怕冒犯他。犯: 谓犯颜谏诤。勿欺: 一说即犯颜谏诤;一说指言过其实近于欺。朱熹认为“子路性勇,凡言于人君,要他听,或至于说得太过,则近乎欺”(《朱子语类》卷四十四)。孔子主张的“犯而勿欺”的事君之道对后世儒者影响很大。如孟子说:“君子之事君也,务引其君以当道,志于仁而已。”(《孟子·告子下》)认为君子服事君王,其根本之点在于助其推行仁政。如一味逢迎君王的错误主张,则是“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同上)。荀子也认为事君应采取“忠信而不谀,谏诤而不谄”,“调而不流,柔而不屈”(《荀子·臣道》)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