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干宝
魏济北[1]郡从事掾[2]弦超,字义起。以嘉平[3]中夜独宿,梦有神女来从之。自称天上玉女,东郡[4]人,姓成公[5],字知琼,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令下嫁从夫。超当其梦也,精爽感悟,嘉其美异,非常人之容。觉寤钦想,若存若亡。如此三四夕。
一旦,显然来游,驾辎车[6],从八婢,服绫罗绮绣之衣,姿颜容体,状若飞仙。自言年七十,视之如十五六女。车上有壶榼,青白琉璃五具。饮啖奇异,馔具醴酒,与超共饮食。谓超曰:“我,天上玉女。见遣下嫁,故来从君。不谓君德,宿时感运,宜为夫妇。不能有益,亦不能为损。然往来常可得驾轻车,乘肥马,饮食常可得远味异膳,缯素常可得充用不乏。然我神人,不为君生子,亦无妒忌之性,不害君婚姻之义。”遂为夫妇。赠诗一篇,其文曰:“飘飖浮勃逢[7],敖曹云石滋[8]。芝英[9]不须润,至德与时期。神仙岂虚感,应运来相之。纳我荣五族,逆我致祸灾。”此其诗之大较。其文二百余言,不能悉录。兼注《易》七卷,有卦有象,以彖为属。故其文言既有义理,又可以占吉凶,犹扬子之《太玄》、薛氏之《中经》也[10]。超皆能通其旨意,用之占候。
作夫妇经七八年,父母为超娶妇之后,分日而燕[11],分夕而寝,夜来晨去,倏忽若飞。唯超见之,他人不见。虽居暗室,辄闻人声,常见踪迹,然不睹其形。后人怪问,漏泄其事。玉女遂求去,云:“我,神人也。虽与君交,不愿人知。而君性疏漏,我今本末已露,不复与君通接。积年交结,恩义不轻,一旦分别,岂不怆恨?势不得不尔,各自努力!”又呼侍御,下酒饮啖。发簏[12],取织成裙衫两副遗超。又赠诗一首,把臂告辞,涕泣流离。肃然升车,去若飞迅。超忧感积日,殆至委顿。
去后五年,超奉郡使至洛[13],到济北鱼山[14]下,陌上西行,遥望曲道头有一马车,似知琼。驱驰前至,果是也。遂披帷相见,悲喜交切。控左援绥,同乘至洛,遂为室家,克复旧好。至太康[15]中犹在。但不日日往来,每于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旦、十五日,辄下往来,经宿而去。张茂先为之作《神女赋》[16]。
——《搜神记》
〔注〕[1]济北:郡名。治今山东长清县。 [2]从事掾:州郡长官的僚属。 [3]嘉平:魏齐王曹芳年号(249—254)。 [4]东郡:郡治今河南濮阳。 [5]成公:复姓。 [6]辎(zīpíng)车:一种有帷盖帷幕的小车。 [7]勃逢:即渤蓬,指渤海蓬莱仙境。 [8]敖曹云石滋:敖曹,即嗷嘈;云石,指云板、石磬等乐器;滋,滋生,奏出的意思。 [9]芝英:灵芝草。 [10]“犹扬子”句,当是后人误入文中。薛氏《中经》待考。 [11]燕:通“宴”,宴饮的意思。 [12]簏(lù):用竹藤之类编织的箱柜。 [13]洛:指洛阳。这句意思是说弦超奉郡吏差遣去洛阳。 [14]鱼山:在今山东东阿西。《太平寰宇记》:“东阿县鱼山,一名吾山。” [15]太康:晋武帝司马炎年号(280—289)。 [16]张茂先:即张华,字茂先,晋代文学家。《神女赋》一文,《艺文类聚》作张敏著。张敏,“太原中都人,……太康初,出为益州刺史”(《全晋文》八十)。
这是一个人、神结合的故事,有着引人入胜的情节:神女梦中来——携酒结良缘——隔日“分夕”会——挥泪伤别离——有情终相聚。在这一系列曲折浪漫的情节中,贯串着一位神化的女性——知琼。然而,神的外衣并没有使她远离尘世,她既有时代的烙印,更有超越时代的理想的光辉。作者以渍染的技法多侧面、多层次地塑造了这一形象。“嘉其美异,非常人之容”,是弦超梦中的感知,所以还不甚具体;“驾辎车……视之如十五六女”,这是“显然来游”之所见,服饰容颜,衣着神态,一一描绘,与上文之“美异”相呼应,完成了对她的外表的刻画。“车上有壶……与超共饮食”,这是预先设计与安排的,使情节自然过渡到交谈的场面,也表现了一个女性特有的细心周到。她自述身份、来意,进而指出结合的原因——“不谓君德,宿时感运”。这里既有对对方的体认,也是彼此缘分所致。“不能有益,亦不能为损”,是对婚后颇为冷静的预测。她不因为可以带来轻车肥马、美味异膳而自夸,她也不隐瞒不能为君生子的遗憾,如果说前者显得纯朴谦逊,那么后者则表现出惊人的坦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七出”中的第一条便是“无子”。女人无子是随时可以被赶出家门的,是无权享受婚姻、家庭生活的。知琼的主动与坦诚,正反映了她无视封建社会早已确立的法规,而要去勇敢地追求一个人应该得到的平等与幸福!当然,“不害君婚姻之义”,也反映了时代的局限,但同时也体现了她具有超越一般的豁达与贤明。如果说透过这一番谈话,可以看出知琼的某些性格和品德,那么下面的赠诗、注《易》,又表现了她才思不凡,其实这一点也是有悖于封建礼教的。《大戴礼记·主言》说:“七教者,治民之本也。”其中就有“女憧,妇空空”之说,“憧,无知也;空空,无识也”(王聘珍《解诂》)。把妇女“教”得无知无识才是封建统治者的理想,所谓愚为女德。这种思想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以至于弄得妇女虽是能诗能文,也要自认不是:“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磨穿铁砚非吾事,绣折金针却有功。”(朱淑贞《自责》)更何况知琼的这首诗,那种快语直言自谈婚事,缙绅先生岂敢直视!当弦超父母为其娶妇之后,果真是相聚有时,言而有信。后来事泄而去,遗物赠诗,爱而不妒,恩义不忘,既不溺于情,而又深于情。五个春秋悄然而逝,终又有曲道相候,不正是她追求与执着的深情所致吗!总之,只要把这一形象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来考察,是不难发现她的言行、品德和才情,都焕发出与封建传统相悖逆的光彩。
这个形象的塑造也不是孤立的,与之相伴随的还有“天帝”与弦超。是体恤、爱怜她的“天帝”使她走向尘世,踏上了这条生活之路,形象的现实性也就由此生发;而弦超又是她得以实现愿望的伴侣。作者对弦超的笔墨不多,却也传神。他一梦钟情,眷恋难遣;不唯情深,且是知音。他不仅完全接受了知琼那一席不寻常的高论,结为夫妻,而且对她的诗文“皆能通其旨意”。他不敢违抗父母之命而娶亲,后又“漏泄其事”,这些不甚完满之处,不仅增添了人物的真实性,也为测试弦超的感情巧作准备。知琼离去,他没有事过境迁,意淡情消,而是“忧感积日,殆至委顿”。那“西行遥望”,见一马车,便觉似她,亦非偶然,也是彼此深知、心有灵犀的感悟吧!果然相见,悲喜交加,克复旧好,笔触洗练,情溢言表。作品对弦超的爱恋、相思之情的描写,实际上也就反映了他超凡的心灵境界,脱俗的婚恋观念。无疑,弦超也是一个具有理想色彩的人物。
一般的“志怪”偏重叙事,人物形象并不鲜明,而在这个故事里却大不相同。那些浪漫的、传奇式的情节,虽是曲折动人,但你稍加琢磨,便可体会到其目的不过是透过那些悲欢离合,有意识地逐渐展现人物思想、性格、情感的各个层面,使形象变得更为生动、丰满。这显然已不同于那些一条一事、粗陈梗概的写法,为后世传奇小说的创作积累了有益的艺术经验。
(赵其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