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化鹿

[魏]曹丕

昔鄱阳郡[1]安乐县[2]有人姓彭,世以捕鹿为业。儿随父入山,父忽蹶然[3]倒地,乃变成白鹿。儿悲号追鹿,超然远逝,遂失所在。儿于是终身不捉弓。

至孙,复学射。忽得一白鹿,乃于鹿角间得道家七星符,并有其祖姓名,年月分明。视之惋悔,乃烧去弧矢[4]。

——《列异传》

〔注〕 [1]鄱(pó)阳郡:三国吴置,治所在鄱阳(今江西鄱阳)。 [2]安乐县:当为乐安县;三国吴置,今属江西省。 [3]蹶(jué)然:形容跌倒的样子。 [4]弧矢:弓和箭。

白鹿在古人眼里是一种祥瑞。《宋书·符瑞志》有所谓“白鹿,王者明惠及下则至”的说法。捕鹿在古代是犯禁忌的。

父捕鹿,“忽蹶然倒地,变成白鹿”,这是他家“世以捕鹿为业”的报应。子亲眼目睹其父捕鹿化鹿的惊心一幕,心有余悸,于是停止捕鹿,“终身不捉弓”。他是深知捕鹿的危险性,并知错必改的。

孙对其祖化鹿之事早已淡忘,或者根本不信化鹿一事,“复学射”,捕得白鹿,却是其祖所化,“视之惋悔,乃烧去弧矢”,从此不再捕鹿。他在事实面前接受了前辈留下的教训。

父执迷不悟,最终化为鹿,被其孙捕获;子迷途知返,洗手不干,终于无恙;孙明知故犯,射中其祖所化鹿,才幡然悔悟。祖孙三代捕鹿,遭际诡谲离奇,各不相同,却向捕杀益兽者提出了严厉警告。故事极尽怪异能事,曲折有致。

(吉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