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孔子哲学范畴。因,依据,继承。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孔子认为有万世不易之常道,“其道必因,其所因之道曰礼”(王夫之《四书训义》)。孔子哲学思想体系中尚未提炼出一个与“因”相对的“革”这一范畴。而提出与“因”相对的“损益”范畴已有变易之义。但后世的儒者常把孔子所提出的“因”进一步加以绝对化。如朱熹认为上引《论语》《子张问十世可知章》,“此一章‘因’字最重”,“所因,谓大体;所损益,谓文为制度,那大体是变不得底”(《朱子语类》卷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