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陈寔
郡人[1]张广定者,遭乱常[2]避地。有一女年四岁,不能步涉,又不可担负。计弃之固当饿死,不欲令其骸骨之露。村口有古大冢,上巅先有穿穴,乃以器盛缒之,下此女于冢中,以数月许干饭及水浆与之而舍去。
候世平定,其间三年,广定乃得还乡里。欲收冢中所弃女骨,更殡埋之。广定往视,女故坐冢中,见其父母犹识之,甚喜,而父母犹初恐其鬼也。父下入就之,乃知其不死。问之从何得食,女言粮初尽时甚饥,见冢角有一物,伸颈吞气,试效之,转不复饥。日月为之,以至于今。父母去时所留衣被,自在冢中,不行往来,衣服不败,故不寒冻。广定乃索女所言物,乃是一大龟耳。
女出食谷,初小腹痛,呕逆,久许乃习。
——《异闻记》
〔注〕[1]郡人:作者陈寔的同郡人。陈寔为东汉颍川郡(今河南许昌一带)人。 [2]常:通“尝”,曾经。
这是发生在一个古墓中的故事。
年寿长永的龟,历来被追求长生的道教徒所重视。据他们说,龟之所以克享遐龄,乃是因为不食五谷,吞气为生,所谓“龟息功”是也。道教的辟谷、吐纳导引、饮露餐霞等术,究之都是效仿龟息的功夫。东汉后期,道教已大行于世,本文中幼女效龟息而不死的故事,应该就是这种世风下的产物。
作者陈寔是汉末清流中以品行方正著称的名儒大贤,名载史册,但不以词章见称,看他记录“异闻”时笔法还是平铺直叙、老老实实,亦可知他的“方正”性格已渗透到文字中去了。不过,方正的人写东西也往往别有一功,那就是原原本本、浑厚绵密,这则故事,也具此风格,所以粗一看文字平平淡淡,细细品尝,淡中毕竟还别有滋味。
故事第一段,已将此女置于必死无疑的境地:年仅四岁,离开父母不能自存,一也;父母亦期之以必死,所以考虑的只是其尸骨问题,二也;所居是古坟深处,须长绳吊下,故绝无爬出去为人领养之可能,三也;父母虽不忍见其遽死,但所供之粮只是有限的“数月”之用而已,四也。所以,三年后其父母到古坟前来收尸骨时,看下去若是白骨甚至女鬼什么的,也绝不会令读者吃惊意外的。
然而,小女孩还好端端地坐在坟里。这真是令其父母又惊骇又喜悦的场面,换了庸笔,马上就得状写此惊喜了,但在本文中,“甚喜”的却是辨认出父母的小女孩,而该惊该喜的父母则一不惊二不喜,却先是疑、后是问。这一段,写得曲尽人情:疑是鬼,人之常情也;但即便是鬼,也是自己女儿所化之鬼,故坦然“入就之”,此又是为父母者必有之情;知其非鬼实人,又转而不信,故亟问其不得为鬼之道——“从何得食”,此更是张广定夫妇此际的切实心理,盖其夫妇三年来所挂心的,正是女儿不得食而死也。至于惊且喜,人人皆可料得,故文中未作描写。
小女孩说出了自己不死的缘故为学坟下某物伸颈吞气之法后,换了庸笔,父母该马上追问是何物了。但作者却让小女孩继续絮叨她“不饥”之外“不寒”的原因,并不打断,这又是曲尽人情之笔:在小女孩看来,不饥与不寒是同等重要的事,或许她怕寒还甚于怕死呢!
找到了大龟后,换了庸笔,故事就可以结束了,但在本文中,却还有余波荡漾:小女孩出来以后吃饭还好一阵要腹痛呕吐,这,足可令人想象到她在坟中的“修炼”之苦,亦足可令人对龟息功的神效弥加信服——一小女无意中练功三年已如斯,大人着意练它十载,其效又该当何如呢?
效龟息而不死的“异闻”,是本文的主脑;但是,仅有奇闻异事,也未必能成佳文,至于不在文字的浑厚绵密、曲尽人情上留心,只顾以奇闻异事唬人,这样也还是不能打动人心的。请看同样写此事的《幽明录》:
(前略)忽见女尚存,父大惊,问女得活意。女云:“冢中有一物,于晨暮徐辄伸头翕气,为试效之,果觉不复饥渴。”家人于冢寻索此物,乃是大龟。
小毛病不去挑了(如“果觉”的口吻不合理,小女孩并不预知学龟息可免饥渴),单看“大惊”之类的俗套,便可对比出二文之间的孰优孰劣了。
(沈维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