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丘

孔丘(前551~前479)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孔丘早年生活比较贫困,靠给富家相礼为生,曾当过管理仓库和看管牛羊的小官。中年时代,在鲁国的一次内乱中,他跑到齐国,作贵族高昭子的家臣。不久回到鲁国,聚徒讲学,创立儒家学派。五十岁左右的时候当了鲁国的地方官中都宰,后升司寇,但为时不长就被免职。孔丘是我国古代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孔丘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的代表作是《论语》一书。孔丘思想的核心是“仁”,这也是他的政治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孔丘对“仁”作过各种各样的解释,有时说“仁”者“爱人”,有时说“克己复礼为仁”,有时又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爱人”是孔丘处理人事关系的基本原则。孔丘把人分为尊与卑、贵与贱、君子与小人两部分,所以孔丘的“爱人”并不是爱所有的人,而是爱统治阶级。孔丘极力倡导“礼治”,说什么“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他不惜一切地维护周礼,恢复周礼,因此主张“正名”,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丘还提倡“德治”。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只要对人施以恩惠,那么人们就会服从统治阶级的统治。孔丘还极力主张实行“人治”。在孔丘看来,“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为政在人,取人以身”。孔丘夸大了统治者个人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而贬低了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