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1613年7月15日—1682年2月15日),原名绛,字忠清,明亡后改为炎武,字宁人,自署蒋山佣,因居亭林镇,学者尊称为亭林先生,清昆山(今属江苏)人。十四岁为诸生,与挚友归庄共人复社,耿介不混俗,有“归奇顾怪”之目。反对宦官专权。角逐科场,累试不第。弃科举,退而读书,著书立说。清兵南下,与归庄等倡保家乡,参加抗清斗争。鲁王授为兵部司务,唐王授为兵部职方郎。嗣后,为冤家所迫,外走他乡。曾四谒孝陵,六谒思陵。四十五岁后,遍游江汉,以观山川之胜;继而北游华北,访问风俗,搜集资料,研究边塞地理、防务、垦田。康熙时举博学鸿词,荐修《明史》,不就。饱经忧患,至死不仕清廷。治学博大精深,举凡经史百家、音韵文字、方志舆地、金石考古、郡邑典故;天文仪象、河漕兵农,无不涉猎。其学辨陆王之非,以朱子为宗。深入宗儒之室,但以汉学为不可废,负经世之才,思见用于当世。治学惟在“明道救世”,主张博学于文,强调学做自一身以至于天下国家之事。认为圣人所著之书,皆以为拨乱反正、移风易俗,为治平之用,而无益者不谈。提出行己有耻,认为自子臣弟友以至出入往来辞受取与之间,皆有耻之事。认为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痛斥随世浮沉“改形换骨”者。辨明“亡国”与“亡天下”之别,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认为民族存亡比国家和君臣关系更为重要。主张治乱之关,必在人心风俗。提出“拨乱涤污、法古用复”的主张。反对帝王至高无上,应分天子之权,斥责“独治”,提倡“众治”,以天下之权,寄之天下之人。批判封建专制的郡县制及与之联系的科举、生员、胥吏、法律等制度。但也同时主张“重氏族”、“行世官”、“寓封建于郡县”的复古主张。继承张载太虚即气的思想,认为盈天地之间者皆气,非器则道无所寓。上帝司祸福、天神察善恶及佛教之地狱是不存在的。但死而为鬼神则是有的。反对轮回说。谓新生者犹如云霓而雨,非前雨。提出理学为经学的思想,反对空谈性、命、心、理,指斥理学为禅学。批判王阳明“良知”说,反对用心于内。审古韵之微,补《左传》杜注之遗。究六经奥旨。与两汉同风。倡导引古筹今和证实去伪,对清代历史编纂学和史料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其学博大通达,崇实致用,变明季空疏学风,重考据诂访,开一代朴学风气。对后来考据学中之吴派、皖派都有影响。一生著述,卷帙之积,几于等身。主要著作有《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音学五书》、《左传杜解补正》、《九经误字》、《石经考》、《历代帝王宅京记》、《金石文字记》、《求古灵》、《亭林文集》、《亭林诗集》、《亭林全集》、《明季实录》、《蒋山佣残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