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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差人丁
又称当差人丁。指交纳丁银,承担差役的人丁。清代以十六岁至六十岁的男子为人丁,按规定,人丁必须纳税当差,但其中官宦人丁、乡绅举贡生员人丁、僧道人丁有优免特权,为与此相别,故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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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杲(?—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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