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醋使司

官署名。金代置,掌征收醋税。世宗大定初以国用不足设官征收醋税,大定二十三年(1183)罢。章宗明昌五年(1194)再设税醋官,旋罢。承安三年(1198)又置。税醋使官员据课多寡而设,五百贯以上设都台,千贯以上设同监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