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省 明初沿袭元制,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宣德三年(1428)以后定制为*十三布政使司,又称十三省。 相关文章: 布政使 布政使 十五省 白沙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