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涵义:
(一)资本主义国家负责国家行政工作的中央政府的名称。最早起源于英国,原意为“内室”或“密议室”,作为英王与枢密院外交委员会少数亲信大臣聚居一室,秘密开会处理内政等事宜的最高咨询机关。到威廉三世时,任命少数议员为枢密院成员,并选议会中最有势力一派领袖负责内阁,共同商议政务。1714年乔治一世不再主持内阁会议,逐渐形成内阁由内阁首脑领导,1721年沃尔波尔领导的内阁,是英国的第一任正规的责任内阁。首脑称首相或总理,成员称大臣或部长。以后逐渐完备并广泛采用。
(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1972年以前的政府称内阁,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向最高人民会议及其常任委员会负责。
(三)中国明清两朝官署名称。明初在宫廷设内阁,大学士任顾问兼秘书。以后内阁中掌权人物的权力居于六部之上,实际上起到了丞相的作用。清代沿用此职,雍正设军机处后,内阁已无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