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陈劭
唐韦讽,家于汝颍[1],常虚默,不务交朋。诵习时暇,缉园林,亲稼植。小童薙[2]草锄地,见人发,锄渐深渐多,而不乱,若新梳理之状。讽异之,即掘深尺余,见妇人头,其肌肤容色,俨然如生。更加锹锸,连身背全,唯衣服随手如粉。其形气渐盛,顷能起,便前再拜。言是郎君祖之女奴也,名丽容。初有过,娘子多妒。郎不在,便生埋于园中。托以他事亡去[3],更无外人知。某初死,被二黑衣人引去。至一处,大阙广殿,贲勇[4]甚严。拜其王,略问事故。黑衣人具述端倪,某亦不敢诉娘子。须臾,引至一曹司[5],见文案积屋,吏人或二或五,检寻甚闹。其初一吏执案而问检案,言某命未合死,以娘子因妒,非理强杀。其断减娘子十一年禄[6]以与某。又经一判官按问,其事亦明。判官寻别有故[7],被罚去职。某案便被寝[8]绝。九十余年矣,彼此散行。昨忽有天官来,搜求幽系冥司积滞者,皆决遣,某方得处分。如某之流,亦甚多数,盖以下贱之人,冥官不急故也。天官一如今之道士,绛服朱冠,舆骑随从。方决幽滞,令某重生,亦不失十一年禄。讽问曰:“魂既有所诣[9],形何不坏?”答曰:“凡事未了之人,皆地界主者以药傅之,遂不至坏。”讽惊异之。乃为沐浴易衣,貌如二十许来。
其后,潜道幽冥中事,无所不至,讽亦洞晓之。常曰:“修身累德,天报以福;神仙之道,宜勤求之。”数年后,失讽及婢所在。亲族与[10]其家得遗文,记再生之事。时武德[11]二年八月也。
——《通幽记》
〔注〕 [1]汝颍:汝,今河南临汝;颍,今安徽阜阳。此指河南、安徽交界处。 [2]薙。
本篇小说写一个偶有过失而遭女主人活埋的女奴,死后被人从土中挖出生还,历述在阴间冥府遭遇的故事。从中曲折地反映了封建社会官府办案的昏暗,其针砭之意十分明显。
女奴因偶有过失被妒忌心极重的女主人活埋而死,死后冤魂被带到冥府受审。冥吏认为她是无故被害,判定减去女主人十一年寿命给她。可是这个案子却因问案判官犯有过失被罚罢官而搁下了。一搁九十余年,直到天官来冥府清理积案,才予以解决。其迟迟得不到处理的根本原因,正如女奴一针见血地指出是:“如某之流,亦甚多数,盖以下贱之人,冥官不急故也。”冥官的趋炎附势,与阳间官府并无二致。而冥府中的众多冤、假、错案非要有天官来才能纠正,可见冥府的腐败、黑暗也与阳间官府一样,确实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通过女奴的口说:“修身累德,天报以福;神仙之道,宜勤求之。”充分流露了作者对冥府是失望了,但对天府还是充满了幻想。其实天府也好,神仙也好,对人间的芸芸众生来说,不是更为渺茫吗?这是作者的历史局限,不必深究。而本篇有着较为深刻的讽诫意义,则还是值得肯定的。
小说叙事简练,主要通过女奴生还后自己讲述其身世遭遇的手法来铺陈故事情节,这样的结构布局比平铺直叙的写法似更有可读性。通过倒叙手法来讲述一则离奇的故事,本篇是写得比较成功的。